《晚婚》目前已经是完结的状态,书中的内容围绕主人公黄婉丝、杨浩展开。精彩阅读:在当今这个年代,晚婚已经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,黄婉丝就是其中的一份子。三十岁以后,她才明白自己的时间已经过了三分之一,可是此时的她依旧是单身一个,而杨浩的出现,让她对人生重新燃起了热情……
《晚婚》精彩片段
杨浩说起他在美国念书的时候,学校在一大片玉米地中间,特别安静,空气好,他父母希望他将来结了婚,最好能回美国找工作。婉丝留意听着,他说:“北京就是空气差,但是机会多。”停了一下,又说,“姑娘也多。”
“你不许走啊。”凌青说,“你走了,黄婉丝怎么办,我的项目怎么办?”
杨浩说:“那我是不是应该趁机提加薪?”大家一笑而过,李子墨倒是对美国的生活问长问短,很感兴趣的样子。凌青很不以为然,她是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,在她的朋友圈子里,移民的人不少,也是个经常谈论的话题,她觉得只要有人的地方,就不可能是天堂,更没有十全十美的故乡。“换个地方就一定过得更好?”她反问。李子墨说:“反正不会比现在更糟吧。”凌青直言,你这想法太没出息了。
李子墨性格宽和,凌青损他,他也就笑笑。婉丝有种直觉,这两个人的关系可能会维持得稍微长久一些,李子墨不像那种会围着凌青打转、看她脸色、想办法讨好她的男人,反过来,他也不会跟她斤斤计较,似乎不怎么在乎她,保持亲密的同时,又有距离。凌青的气焰伤不到他,她是谁、收入几何、情史多少、前任是谁,李子墨完全不在意,因此两个人都很轻松。
第一批肉串开始滋滋地冒油,火光幽蓝,继续烤第二轮,烤好的肉盛在盘子里,放在一张野营用的折叠桌上,椅子也是同款,凌青称之为“成套的丑”,声称要把她父母家闲置的一套藤椅送过来,保准有南洋风格。凌青的父母退休后把市区的房子卖了,在郊区买了套别墅,过起田园生活,自家后院开辟出一块菜园子,种得不亦乐乎。用婉丝的话说,你们城里人,就是叶公好龙。
凌青还来不及跟她斗嘴,就被入口的味道惊到了。“真好吃。”她对着杨浩嚷嚷,“你不许跳槽啊,我太爱这个烤肉了。”
“那真得加薪了。”杨浩说。他戴着一副烹饪用的厚手套,手腕上有个明显的破洞。手套看起来还很新,婉丝想,这个洞很容易补好。她手巧,针线活儿一眼就会,钩织东西也不在话下,简直传统得不得了。从前Tom在公司的时候,有一次部门同事给他庆祝生日,她送的礼物是一个保温杯套,红色中国风的喜庆。Tom要离职了,临行前还对婉丝说,这个杯套漂亮极了。她用剩下的绒线织了几个杯垫,若以凌青的眼光来看,大概也是“成套的土气,还有傻气”。
凌青逼问配方,杨浩说了出来,也就稀松平常的几样调料。“主要在配比,”他说,“你得对各种味道的搭配心里有数,有时候差一点,效果就不同。”凌青说他故弄玄虚,杨浩说中国人做菜就是玄学,盐少许、葱一段,到底多少,全凭悟性,不像美国人的烹饪书,精确到克,新手亦步亦趋地模仿,也可以做得像样。
杨浩从前在国外念书,自己租房住,学会了做饭。婉丝觉得,他虽然家境好,却并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,好感又多了一层。她说起自己上高中时的笑话,和几个女生在宿舍里煮粥,电磁炉短路,火花迸出,吓得她们大叫,招来宿管,臭骂一顿方休,连锅和电炉都被没收了。几个女孩子一商量,婉丝自告奋勇把锅偷了回来,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么大胆,趁着宿管睡午觉的时候潜进办公室,动作麻利地把东西抱回宿舍。
“她们都说我太勇敢了。”
凌青说:“得了吧,明明是别人怕惹麻烦,又舍不得东西,看你傻,就让你去。”
“不是吧,”李子墨终于逮着机会反驳凌青,“念书的时候人没那么复杂。”
“要是我,我也让她去。她这个人,给几句好话就不知道东南西北,替人顶缸这种事,她绝对干得出来,还觉得自己义薄云天。”凌青不依不饶,一边损着婉丝,一边跟李子墨斗嘴,婉丝纳闷她这种性格跟情商,是怎么爬上高位的。
“我就问你,那个电炉子是你的吗?”
“不是。”
“不是你的,让你去偷?”
“人家拿出来给大家用的——你这人心理太阴暗。”
凌青对杨浩说:“听见了吗?知道她有多傻了吧?你可别欺负她,别骗她。”
杨浩说:“婉丝挺可爱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