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动人的暖文《世间尽繁华》,小说作者是于夕木,主人公是于卉和祝幸,讲述了甜蜜的爱情故事,内容简介:青春岁月看似平淡,却是永远无法替代的,每一场邂逅都是命运的安排,这个世界很大,但是巧合却无处不再,在不同的角落上演着不同的故事,唯一相同的是,他们都曾付出真心,都曾为爱痴狂。这本小说写了很多个小故事,拥有不同的主角,通过不同的视角写出了作者的真情实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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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于夕木,今年十八岁,在读高三。
我性格孤僻,被一度怀疑有自闭症嫌疑。――当然,那是别人对我的评价。
我从不觉得自己一个人有什么不好、多孤单、多可怜,我反倒有一丝庆幸。
因为一个人可以做很多事情啊,零食也无需分享,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。
不迎合,不做作,不屈求,岂不快哉?
然而,每当我在外人面前不懂得说什么,而处于尴尬之地时,我母亲每每都无不抱怨地开始碎碎念:
“你小时候多开朗啊,见着谁都要叫一声,嘴甜的哦,夏天都不用我掏钱给你买冰棒,
直接叫人家叔叔阿姨、哥哥姐姐一声,多的是人给你买冰棒吃。”
我每每都撇撇嘴。
她说的无非是我一点记忆都没有的事情,我不在乎。
要说是什么造成我在别人看来如此内向的性格的话,我觉得这和我的胎记有很大的关系。
我这胎记怪得很,就这么说吧,它能像变色龙一样,随着环境变化而变色,可它只能变三种颜色:
冬天冷的时候变紫色,夏天热的时候变粉色,春、秋天气适宜的时候变红色,也就是它的本色。
它也会随年纪增长而消失一部分,无声无息的,我的右半身就只有手臂红红的了。
搞笑的是,那时我还期待着,有一天,我长大了,我的胎记就完全消失了。
糟糕的事情就是,手臂是比较明显的地方。
脚上有,可以穿长裤嘛,夏天穿长裤也没什么,那手上有,那就尴尬了,总不能在夏天热死人的天气里穿长袖吧。
而且我们学校夏天还必须要穿发的短袖校服。
这令我很忧愁。
而且这个胎记还有一种“特效”,那就是因为它的存在,我的右手关节全都比左手粗了一圈,尤其是右手大拇指,整一颗板栗。
它还有一个奇特的地方,就这么说吧,你可以在我的右手上玩“切西瓜”,就是那种游戏,划一下有特效的那种。
就是只要重按我手上的胎记,它会消失,还我本来的肤色。
其实,我还比较小的时候,脸皮还很厚,大夏天的,直接穿一个背心就出去撒野了,甚至还跟别的小女孩一样,穿过吊带公主裙。